关于宜春学院参加江西省第三届普通高校 音乐学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的活动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积极参加《江西省第三届普通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活动》,在学校教务处的领导下,音乐舞蹈院认真组织,积极准备,为了顺利有序的完成比赛任务,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李明斌 副组长:王卫林 张胜良 成员:袁晓玲 刘培发 聂朋胜 余澜 鄢艳 (下设办公室,挂靠音乐学院教务科) 二、时间、地点:2014年6月6日-9日, 地点:赣南师范学院 三、参赛对象: 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学(2011级)学生。 四、具体安排: 1、组织报名:音乐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将2011级音乐学所有学生名单等信息进行汇总,并收集每位学生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各一张, 2、确定参赛名单与报送参赛表:5月中旬根据全省第三届普通高校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活动领队会议,抽签确定6个学号,从抽签确定的6个学号中选定3人参赛,将参赛学生信息比赛报名表收集一并报省组委会。 3、安排教师,集中强化训练:由于本次比赛是随机抽签产生的选手,其各比赛项目水平高低不一,时间短、任务重,我院将根据基本功比赛项目,安排专门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训练。比赛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知识150分、音乐教育技能(钢琴演奏100分、歌唱与钢琴伴奏100分、自弹自唱100分、中外乐器演奏满分10分),将涉及音乐理论、钢琴技术、声乐演唱及乐器演奏等方面的专业教师。(集训时间分为两段:①全体前期训练。时间为 4、参加比赛:在教务处领导下,我院指派专人负责,带领参赛同学前往赣南师院参赛。 音乐舞蹈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