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实施《音乐舞蹈学院“十二五”(2011—2015)发展规划》,根据《宜春学院“十二五”(2011—2015)发展规划》以及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科发展观统领师资队伍建设,以《宜春学院“十二五”(2011—2015)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为指导,坚持教师为本理念,实施科教兴院和人才强院战略。以“提高质量、突出创新、强化特色”为主线,以高层次和后备人才为重点,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大力激发人才活力,增强人才凝聚力,提升人才汇集力。 二、主要目标 坚持“引培并举”原则,师资总量和发展规模同步增长,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具有强烈忧患意识、在全校乃至省内同类专业高校中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秀师资团队。 1、规模结构目标:按照《音乐舞蹈学院“十二五”(2011—2015)发展规划》中办学发展规模目标以及生师比控制在18:1以内的原则,教师队伍达到55人左右,总体比例逐步增长。 2、职称和学历结构:按照学校政策规划以及我院的实际,形成一支拥有省、市学科带头人3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20人左右,具有硕士学位教师20人左右的教师队伍。 3、学缘结构:建设师出多门、地域学广、学科生态平衡队伍,同一专业原则上有来自三个不同学校毕业的教师,校外完成高学历教育的占专任教师的比例95%以上。 4、专业结构:以音乐学、舞蹈学为主体,通过拓宽办学专业,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结构,兴办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专业,充实相应专业教师力量。 5、年龄结构:充实中青年教师队伍,各年龄阶段构成梯级分布,老、中、青接力帮带,专任教师平均年龄保持在35—40左右,高级职称教师保持40—55岁左右。 (二)教师素质目标 1、思想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强烈的忧患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正确处理社会、学校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2、学术科研品质要求:坚决反对学术不端,杜绝学术腐败,主动更新和推展学科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学术水平,积极适应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发展需要。按照职称结构完成具有一定数量、质量的课题与论文等科研任务。 3、教育教学能力:每位教师能够胜任本科生3门以上课程教学,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从事教学工作,打造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教学名师,力争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4、学术梯队建设:整合科研资源,引进人才,加强学术科研队伍建设,建立不同专业研究方向的科研团队,提高整体科研水平和能力。 (三)社会服务目标 紧密联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利用我院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优势,将人才培养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积极鼓励师生参与各级音乐舞蹈比赛和演出,提高师生综合素养,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拓阔就业渠道;加强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探索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新途径。 三、基本思路 在学校政策支持下,结合我院实际,通过积极引进人才、真诚留住人才、精心培养人才、规范管理人才、科学使用人才等方式,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强有力地师资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成立相关机构,制定实施细则。成立音乐舞蹈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等各类关系。加强教研室建设,强化教研室权力和职责,切实做好教学检查和评估,根据本规划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细则,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与监督工作,不断增强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艺。 2、营造良好环境,加强监督管理。调动全院师生员工学建设和发展音乐舞蹈学院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创造性实施我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加强督促、检查与管理落实工作。 (二)机制保障 按照学校推进人事管理制度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求,坚持培养和引进两条腿走路,规范教师进入程序,加大进修力度,健全奖惩机制,通过完善教师多元化收入分配模块改革,调动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作为教学院,一是要落实好政策,二是创造性用好政策,主动对接社会,发挥专业特长和人才优势,吸纳社会资源,为师生所用,同时建立相应的配套经费,鼓励人才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