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舞蹈学院第三届合唱比赛活动方案

更新时间:2017-04-07文章作者:yywd 文章来源:点击次数:1645

为切实落实推进我校转型发展,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促进班级团队建设,提升学生素质教育,展示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结合我院实践年的活动,继续开展音乐舞蹈学院第三届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比赛目的

一方面,培养青年学生崇高的爱国主义理想,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通过集体排练、比赛,增进班级体的凝聚力、荣誉感,促进班级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专业实践能力。

二、比赛安排

时间:2017年5月17日

地点:艺术楼音乐厅

三、比赛规则

1、参赛曲目为两首,一首必唱曲目《绿色宜春》,一首自选曲目,曲目内容应该健康、积极向上,演唱形式可丰富多样。演唱时间总共不得超过10分钟。

2、比赛以自然班为单位,服装整齐大方,分为专业组、普通组两组(不分年级)进行。专业组参赛对象为全体音乐班,普通组参赛对象为学前教育班和舞蹈班。所有比赛一律采用钢琴伴奏(可添加其它乐器),钢琴伴奏与指挥不做要求,可以聘请其它班级的同学担任钢琴伴奏或指导,演唱人数和形式不做要求,可以多样化。

35月17日下午先进行普通组的比赛,再进行专业组的比赛。

四、活动进程

1、比赛动员:3月中下旬,召开相关会议,对全院进行宣传,要求全体师生高度重视,尤其各班主任老师具体落实,活动工作全面展开。

24月30日前各班主任将参赛曲目上报到学工科汇总。

35月16日前各班抽签,并安排走台。

五、奖项设置

1、演唱奖:一等奖专业组、普通组各1名(荣誉证书及奖品)

二等奖专业组、普通组各2名(荣誉证书及奖品)

三等奖专业组、普通组各3名(荣誉证书及奖品)

2、优秀指挥奖若干名;

3、优秀伴奏奖若干名。


宜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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