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2022年11月2日下午,音乐舞蹈学院于党员活动室组织全院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学习自测考试。
本次音乐舞蹈学院师德师风学习自测考试内容丰富,题目涵盖《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宜春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宜学院字〔2012〕51号)、《宜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宜学院教字〔2015〕33号)、《宜春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宜学院党办字〔2018〕23号)、《宜春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修订)》(宜学院教字〔2018〕23号)、《宜春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宜学院党办字〔2019〕15号)、《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宜学院字〔2019〕211号)等多项文件、通知。
本次师德师风学习自测考试旨在以学促行,以行践学,引导全院教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教育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成为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编辑:熊彩雨
审核:李磊